兼職語文學習計劃顧問 (小學外籍英語教師) (EDB/CDI/184/26)
教育局
- 工作地點
- 香港 · 全港
- 薪酬
- 時薪494元 (每星期需工作16小時)
- 工作性質
- 政府合約
- 發布來源
- 香港政府職位空缺
職位內容
(a) 支援小學英國語文學習計劃的修訂和發展工作; (b) 支援學校實施小學英國語文學習計劃; (c) 為英語教師,包括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提供專業支援; 以助他們參與小學英國語文學習計劃; (d) 透過示範、共同教學、照顧學生的學習差異,及給予建設性的回饋,提供課堂支援; (e) 協助參與計劃的學校使用新發展的及/或更新的資源和教材,以配合他們的需要; (f) 規劃、協調和檢視「英語兒童故事時間」 計劃的推行; (g) 設計和舉辦校本專業發展活動,以支援小學英國語文學習計劃的推行; (h) 規劃、發展、組織、舉辦和檢討教師專業發展活動,以支援小學英國語文學習計劃的發展及實行;以及 (i) 執行上司委派的其他職務。;(a) 持有香港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主修英國語文、英語研究、英國文學、英國語文教育、語言學或翻譯者優先[見註(i)]; (b) 持有香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英國語文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者優先[見註(ii)]; (d) 持有敎授英語作為外語或第二語言的證書者優先[見註(i)]; (e) 持有英國語文、英文教學或英國語文教育碩士學位者優先[見註(i)]; (f) 在取得上述(a)及(b)的學歷後,具備不少於6年任教小學或中學英文科的相關經驗[見註(iii)]; (g) 具備發展及推行香港小學英語識字計劃的經驗者優先[見註(iii)]; (h) 具備設計和舉辦專業發展活動;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2年。
查看完整資料及申請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