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工程師 (機身及發動機)
政府飛行服務隊
- 工作地點
- 香港 · 全港
- 薪酬
- 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23點(月薪港幣87,485元)至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37點(月薪港幣151,750元)
- 工作性質
- 公務員
- 發布來源
- 香港政府職位空缺
職位內容
主要負責 : (a) 按照《香港適航要求 - 145》及政府飛行服務隊的工程程序,監督和認證飛機維修保養的工作; (b) 培訓維修人員;及 (c) 其他由政府飛行服務隊總監指派的工作。 (註:受聘者須穿著制服及輪班/不定時工作。);申請人必須: (a) 持有B1.1或B1.3類別的香港民航處《香港航空要求–66(航空器維修執照)》,並於取得資格後擁有5年相關督導經驗[註(1)]; (b) 對相關執照類別具備良好知識,並有能力為執照類別獲取批註;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成績達第2級[註(2)]或以上,或具同等成績﹔以及能以中文溝通;及 (d)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3)]。;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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