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主任(材料試驗)
土木工程拓展署
- 工作地點
- 香港 · 全港
- 薪酬
- 總薪級表第9點(月薪港幣25,620元)至總薪級表第22點(月薪港幣50,215元)
- 工作性質
- 公務員
- 發布來源
- 香港政府職位空缺
職位內容
技術主任(材料試驗)的主要職責為︰(i)採集及試驗建築物料樣本(包括土壤和岩石);(ii)編寫及分析測試結果;(iii)擬備試驗證明書;(iv)校正及檢驗器材;以及(v)協助訓練初級人員。獲取錄的申請人可能會借調往其他政府部門工作,並可能須不定時工作和執行戶外工作。;申請人必須(a)持有香港任何一所理工大學/理工學院、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或工業學院/科技學院頒發的土木工程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1)];以及(c)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2)]。;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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