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幹事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 工作地點
- 香港 · 全港
- 薪酬
- 時薪港幣107元
- 工作性質
- 政府合約
- 發布來源
- 香港政府職位空缺
職位內容
(a) 協助籌備及執行各項康樂體育活動,包括體育比賽、同樂日及嘉年華會等; (b) 協助監督主要活動助理、活動助理及工作人員於活動日的所有運作及安排; (c) 處理一般辦公室文書工作,包括電腦資料輸入;以及 (d) 解答一般查詢及處理突發事件及制定應變計劃。;申請人須: (a) 年滿18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 (b) 具中三或同等學歷;以及 (c) 能操流利廣東話及一般英語。 符合以下條件者可獲優先考慮: (a) 具中五或以上或同等學歷; (b) 能操一般英文及略懂普通話,並能書寫及閱讀中英文; (c) 具備中英文文書處理、一般電腦軟件(如Microsoft Word、Excel、PowerPoint 等)和電腦繪圖軟件應用知識; (d) 具備籌辦康樂或園藝活動的基本知識和經驗; (e) 具最少三年協助籌備康樂活動的工作經驗(只適用於申請活動幹事及主要活動助理); (f) 持有有效急救證書/拯溺證書; (g) 具備義工服務經驗;以及 (h) 持有手語翻譯或中文觸感手語相關證書(包括受僱機構簽發相關經驗的有效證明文件)或具備籌辦殘疾人士康體活動的基本;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續約與否須視乎部門工作需要、受聘人的工作表現和行為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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