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導主任 (管理及一般職系:青少年事務部)
PO LEUNG KUK 保良局
- 工作地點
- Wan Chai Area
- 薪酬
- 請參閱招聘公告
- 工作性質
- 全職
- 發布來源
- JUMP
職位內容
註冊社會工作員,持認可社會工作學士學位或以上學歷。需具備最少10年或以上助理社會工作主任資歷。具中學駐校、處理懷疑虐待兒童個案,以及大型危機事故經驗。管理方面,具督導中或小學駐校服務經驗、撰寫外間基金、項目管理經驗。 (灣仔區): 負責督導小學全方位輔導服務、小學督導諮詢服務、協助管理社工團隊,以及學生輔導及支援服務之本港及內地發展等工作。 全職員工可享有: 服務獎勵金 / 定額津貼 超時工作補假 門診 / 住院醫療津貼 培訓假期 / 進修津貼 按職級及年資每年最多可享 26 天有薪年假 全薪產假或侍產假 特別假期 (生日假及節日提早下班安排) 額外僱主自願性強積金供款 膳食提供 員工福利活動 / 購物優惠 ** 以上全職所享有之福利,視乎服務單位或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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