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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職位

助理講師(商業)

懲教署

工作地點
香港 · 全港
薪酬
總薪級表第19點(每月港幣43,495元)至總薪級表第33點(每月港幣83,140元)
工作性質
公務員
發布來源
香港政府職位空缺

職位內容

助理講師(商業)主要負責(a)在懲教設施向在囚人士講授相關的職訓科目;(b)策劃、發展、更新及編制訓練課程和訓練教材;(c)協助採購訓練物料、工具和設備;(d)督導負責職業訓練的導師;(e)編製預算、訓練及考試數據;及(f)擔任指定與更生事務、工業及職訓練相關的工作;並執行其他獲指派的工作。 (註: 獲聘人士須受《監獄條例》約束。);申請人必須 (a)持有香港理工學院/理工大學,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工業學院所頒發的電腦學、商業、行政秘書,或資訊科技文憑,或具備同等學歷[參閱附註(a)]; (b)取得學歷後有五年相關的工作經驗[參閱入職條件註1及2];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成績達第2等級或以上[參閱入職條件註3],或同等學歷;及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及 (d)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參閱入職條件註5]。;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期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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