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民航事務主任(民航行政管理)
民航處
- 工作地點
- 香港 · 全港
- 薪酬
- 總薪級表第16點(每月37,585元)至總薪級表第21點(每月47,950元)
- 工作性質
- 公務員
- 發布來源
- 香港政府職位空缺
職位內容
助理民航事務主任(民航行政管理)主要負責協助民航事務主任執行以下職務: (a) 與機場牌照、航空安全及保安、直升機場發展、環境管理、航空服務和空中導航服務有關的行政及規管職務; (b) 與國際合作和培訓事宜有關的行政職務; (c) 就航空相關設施的規劃提供技術支援; (d) 視察和監察航空公司的空勤及地勤運作;以及 (e) 審核空勤人員執照的申請和負責相關考試的行政工作。 (註: 可能須不定時工作。);申請人必須― (a) 持有本港大學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請參閱註(1)]; (b) 在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試卷取得及格成績[請參閱註(2)];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取得二級成績及中文運用試卷取得一級成績,或同等成績。[請參閱註(2)];以及 (d)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請參閱註(3)]。;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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