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驗師
政府化驗所
- 工作地點
- 香港 · 全港
- 薪酬
- 總薪級表第27點(每月63,100元)至總薪級表第44點(每月122,045元)
- 工作性質
- 公務員
- 發布來源
- 香港政府職位空缺
職位內容
在政府化驗所或其他政府部門負責(i)進行科學、分析和調查工作,以及(ii)督導和訓練員工,以及其他管理工作。 (化驗師或須接受在政府化驗所內的跨部職位調派。);申請人須: (a)(i) 持有本港大學頒發的化學、生物化學/生物科技(或相關學科)或法證科學一級或二級榮譽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見註(1)];以及持有本港大學頒發的化學、生物化學/生物科技(或相關學科)、法證科學、食物科學、環境科學或其他合適理科科目碩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或 (a)(ii) 持有本港大學頒發的化學、生物化學/生物科技(或相關學科)或法證科學一級或二級榮譽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見註(1)];以及在畢業後有兩年相關的工作經驗; (b) 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能力傾向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見註(2)]; (c) 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的語文能力要求方面取得「一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見註(3)至(6)];以及 (d)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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