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新聞主任(一般工作)
政府新聞處
- 工作地點
- 香港 · 全港
- 薪酬
- 總薪級表第14點(每月港幣34,075元)至總薪級表第27點(每月港幣63,100元)
- 工作性質
- 公務員
- 發布來源
- 香港政府職位空缺
職位內容
新聞主任(一般工作)是專業的傳播人員,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公共傳播及對外聯繫工作中擔當重要角色,負責新聞服務、宣傳、公共關係、傳媒聯絡、資訊發布,以及推廣政府政策和措施。他們會定期獲調派至政府新聞處總部、不同政策局及部門,工作多元化,於政府各項宣傳及公共關係工作中作出貢獻。;申請人須 - (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註(1)]; (b) 在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試卷考獲及格成績[註(2)及(6)]; (c) 通曉中、英文。申請人須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份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2)至(6)];及 (d)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取得及格成績[註(7)]。 (註:申請人須在暫定於2026年12月5日舉行的聯合招聘考試中考獲及格成績。[註(8)至(12)]);獲取錄為助理新聞主任(一般工作)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成功通過試用期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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